武汉市工商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 政风行风评议专栏
青龙所“五到”措施,强化城中村、城边村食品安全监管
  2011年11月23日 来源: [ 定制此类新闻 ]
 

青龙所“五到”措施,强化城中村、城边村食品安全监管

 

为切实加强农村食品消费安全,今年以来,江夏分局青龙所结合本地实际,针对辖区城乡结合处行政村和城中村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从教育、指导、规范等多个层次入手,采取“五到”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8月31日,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90户,每月二次动用食品检测箱抽检10户,共计检测食品经营户160户,发放食品安全手册3000余份、以此确保辖区农村食品安全。

   一是法规宣传覆盖到村。针对农村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高的问题,该所利用辖区农村村民农产品自产自销到农贸市场、传统节假日赶集等时机,采取发放宣传单、现场受理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在日常工作中,结合“三个利用”,广泛进行宣传。即:利用村组召开村民大会,下村巡查送照上门之机,组织村民和食品经营户召开座谈会,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利用村民小组长开会、党员党课之际集中授讲食品安全法,由组长影响组民,由党员影响群众;利用红盾护农送法下乡之际,与乡村广播站对接,将食品安全宣传及法律法规宣传材料送到田间地头。仅今年上半年,该所就在元旦,春节,端午节组织各类宣传活动3次,组织辖区农村食品经营户座谈兼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达70余人次,提供指导服务50余户次。

   二是监管网络延伸到村。该所充分发挥各巡查组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将监管责任分解到辖区城中村,城边村。各巡查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规定,巡查员逐步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区,形成监督网络,消除监管死角。同时,突出监管重点,建立职责分工制。以食品市场主体资格是否具备、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经营者自律是否落实、食品经营行为是否违规等监管为重点内容,以辖区周边行政村、城中村等为重点地段,成立以所长任组长,分管副所长和网格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专班,辖区巡查网格全面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加大农村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巡查力度,实行“反复查、查反复”拉网式巡查,力争确保辖区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三是维权渠道拓展到村。在辖区内4个行政村建立“一会两站”的基础上,推进联络站延伸,健全消费维权制。并与辖区城边村、城中村村委会联系,在四个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4名,将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作为重点内容,还定期组织对村工作站,联络站人员的培训,使农民消费者咨询、投诉不出村,及时得到受理和解决。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灵敏度,形成受理迅速、处理及时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四是指导服务深入到村,推进经营自律制。该所一方面结合市场巡查工作,加强日常指导,及时指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同时,在“元旦”、“春节”、“五一”农历清明,中秋和学生寒、暑假等节日,以及采摘农家乐休闲游之时,在对食品经营户进行监管的同时,还入村到户,逐一进行定向指导、上门指导,增强了指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督促商家切实落实进货验收、规范台账、临期食品设立专柜,逾期食品下架退市等自律行为。逐步实现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的良性互动。

五是送货源头规范到农村,强化货源监控。该所加强对辖区食品批发经营户的规范管理,凡是向农村实行流动配送食品的,必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严厉打击和查处无照流动商贩的送货行为。重点对青龙、城关城中村,和齐心、东林村城边村的监管,加大巡查频次,严厉查处外地无证无照经营“流动送货车”,坚决阻断假冒伪劣和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及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源头,有效地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环境,保障了农村食品安全。

转播到腾讯微博
附件:
- 相关链接 -
  【回到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