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工商分局长: 陈培 其他领导:艾时清 黄兆均 后永河 汪土森 张文友
个体工商户验照催办公告
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工商所验照。现责令未在规定的时间申请验照的个体工商户,于2010年4月15日前到辖区工商所申请验照。对逾期仍未申请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将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